婚禮借堂規定Vinson2022-05-07T08:04:35+00:00 基本要求: a. 其中一方必需為禮賢會會友 及 b. 雙方申請時必需已受洗為基督徒 遞交申請表的期限: a. 婚禮借堂 – 本堂只接受婚禮日期前不超過十八個月但不少於六個月內所遞交之申請表。 b. 其他聚會及活動之申請,則按「申請借用場地守則」第3項 – 本堂只接受活動日期前不超過十二個月但不少於三個月內所遞交之申請表的規定。 如需要預訂教會場地,請致電︰2397 5511向幹事部查詢。 婚禮場地申請表下載